花了一周时间,把《成为乔布斯》读完了。
在这本书之前,我极少读人物传记。
所以,对于观察一个人的一生这件事情本身,我是没有什么概念的。
而事实上,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感受,确实与其他知识类的书籍完全不同。
在这个过程中,有很多沉睡的记忆被唤醒。
当读到麦金塔时,我就在想这是个什么名字?
之后突然了然:“Macintosh”,我在我的第一台Macbook上好像还经常见到这个名字。
应该是在2011年吧,我记得当时和朋友一起从香港买了这台Macbook。那时候Mac的市场占有率远不及Windows,之所以买Macbook是听大佬同事说,Mac更适合程序员使用。
自那之后,我就开始双系统办公了,所有软件和配置都希望能尽量兼容两套系统,比如Vim的配置。
再后来,和人一起创业做游戏,想要上线App Store就一定需要苹果电脑,所以采购了一些Mac mini作为编译机。后来给家里电视也配了一台mMac mini,彻底实现看片自由~
当读到iPod发售时,我突然想起自己在腾讯实习的那一年(2008年),部门年会抽奖中了一台iPod mini shuffle。
于是回去在储物间找到了这台老古董,用酒精棉片仔细将外壳、充电线擦拭了好几遍,焕然一新。之后充好电、插上耳机,任贤齐熟悉的声音从耳机中传来,他居然还能用。
再后来,读到2007年跨时代的iPhone发售 ...